議員競相大花筒 其身不正怎正人

年輕人愛趕時髦,為了購買最新、最潮的手機、電腦及影音產品,往往不惜濫用父母辛苦打工賺來的血汗錢。想不到的是,不少立法會議員也是這個品性,為了追求心頭好,他們不貴不買,不潮不買,一擲千金,絲毫不理會納稅人的感受。

本報翻查立法會議員過去一年的開支申報紀錄,赫然發現不少議員都有利用公帑購買潮流電子產品,手機要最流行的,電腦要最名牌的,打印機要最清晰的,電視機要大屏幕的,耳機要多樣化的。更招人非議的是,本屆立法會今年九月壽終正寢,部分議員把握最後機會,大手大腳添置大型電器。雖然理論上,若議員未能連任須將相關產品交公,供新任議員以折舊價購買,然而新潮產品更新換代很快,會有多少議員願意購買「二手貨」呢?即使賣得出去,也必然大跌價,浪費公帑無疑。

當然,沒有一個議員會承認自己大花筒,他們辯稱是為了「工作需要」,可惜未能解釋為甚麼議會工作一定需要最潮最貴的產品。事實是,議員每年可向當局申領一百七十多萬元實報實銷的辦事處營運開支,還可額外申領最多十萬元資助購置資訊科技及通訊設施,立法會秘書處只要求議員提供購買單據,至於物品是否必需,是否物有所值,是否與工作有關,根本無從監管。也就是說,議員申領報銷制度有漏洞,議員購物是為公還是為私,抑或公私兼顧,界限不清不楚,完全靠「君子自律」。

立法會議員經常站在道德高地批評政府浪費公帑,對高官指指點點,自己購買產品卻不受監督,寬己律人,實在是諷刺。法治社會靠制度約束,而不是靠道德自律,事實證明,「自律」是最靠不住的,曾蔭權不受防貪條例約束,自訂「無字天書」,最終捲入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的連串醜聞。試想想,循規蹈矩幾十年的公務員尚且無法自律,立法會議員不是聖人,也未必是君子,市民如何相信他們「自律」呢?

事實上,不少議員給公眾的印象不是自律,而是貪婪。早前立法會自我建議加薪一倍,並得到大部分議員支持,其荒謬有如打工仔不經老闆同意自我加薪,雖然最終因民意強烈反對而降低加幅,已將議員私心自用的真面目暴露無遺。更令人不滿的是,議員追求新潮產品與時俱進,監管政府卻總是顯得有心無力,甚至是非不分,淪為貪官污吏的保護傘。最典型莫過於曾蔭權涉貪事件,儘管表面證據成立,廉政公署亦破天荒立案調查,立法會卻否決動用號稱「尚方寶劍」的特權法斬除貪官。

其身不正,何以正人。不少議員關注個人利益多於公眾利益,追求自身享受不惜浪費公帑,不可能盡到為民喉舌、監督政府的責任。香港不僅有官商勾結,更有官議相護,利益輸送,年底立法會選舉,選民必須擦亮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