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獲初步解決的汕尾烏坎事件和仍在激烈抗爭的汕頭海門鎮事件,究其起因乃「官逼民反」。
烏坎事件是因為村官與發展商勾結,賤賣土地且私吞徵地款。而「土地就是老百姓的命根子,沒有土地的村民怎麼生活?」(省委副書記朱明國語)村民連年上訪,地方政府「睬你都傻」,忍無可忍才組織起來大規模抗爭維權。
至於海門鎮事件,由於原有的燃煤發電廠已造成沿海水域嚴重污染,影響數以萬計漁民生計,當局不圖改善竟又擬新建燃煤發電廠,村民強烈不滿,一連三日聚眾遊行反對繼續污染環境,一度釀成警民衝突。
其實,就以烏坎事件而論,倘若村委會是由村民經民主程序產生,徵地賠償以及收支帳目公開,經由村民充分討論,接受村民民主監督,就不會有官商勾結、以權謀私的事發生。
至於在村民上訪之時,若陸豐市、汕尾市政府領導人能正視問題,公正處理,滿足村民合理訴求,嚴懲貪腐村官,廢除私相授受的非法賣地合同,保障村民權益,又何至於發展為大規模群體性抗爭?
證諸於朱明國率領的省委工作組直接坦誠與民眾代表對話,爽快答允烏坎村民合理訴求,一下就將緊張局勢化解,說明中國的老百姓是講道理、顧大局的。問題是鄭雁雄一類低劣官員,動不動就威嚇「對着幹沒有好下場」,居然「通緝」村民代表甚至虐殺,只會導致官逼民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