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指春秋:莫做恐龍特首

台灣有一宗令人嘩然的風化案,一名日本女交換生慘遭的士司機強姦,法官居然駁回控方的羈押申請,回復自由身的色魔隨即人間蒸發。台胞怒不可遏,咸罵「恐龍法官」縱放色魔,發起群眾力量要求罷免之。

恐龍也者,意思是冷血、遲鈍又愚蠢,藉此諢號斥責法官沒有伸張正義,對壞蛋仁慈等於對良民殘忍。

近日本地政壇鬧哄哄的其中幾個焦點是即將人亡政息的夕陽特首,以及一眾枕戈待旦的疑似特首候選人,頭面人物紛紛耳提面命,開列一連串所謂做特首應該具備的條件。至於左派元老曾憲梓,另闢蹊徑說出不一樣的特首條件:做特首預咗被人鬧到仆街。

依我說嘛,頭面人物的吱吱喳喳都是廢話,做特首應該具備的條件其實很簡單,只要身體力行符合了,保君安康不必仆街。甚麼條件呢?莫做恐龍特首。

戒子之冷血,戒子之遲鈍,戒子之愚蠢,下任特首一旦不再是恐龍,世光痞人我敢寫保票,民望非但不會像曾蔭權那樣跳樓式插水,而且會長期居高不下。

觀乎曾班子的施政作風,漠視民困是冷血,不察民情是遲鈍,與民為敵是愚蠢。即以立法會替補機制為例,恐龍特首怎可能不明白如此荒謬構思肯定會惹來反彈?你企圖強姦民意,民意掉過頭來向你怒吼。

不冷血,不遲鈍,不愚蠢,三不政策足以治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