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務業是本地支柱產業,提供逾廿五萬份高增值職位。惟相比一眾已發展經濟體以及中國,香港於金融科技的發展卻遠遠落後。如何把握金融科技帶來的機遇,以及應對相關衝擊,是未來發展重點。
金融中介傳統上由銀行、股票及債券市場組成。透過金融中介,將個人閒置儲蓄與企業具生產力的投資項目撮合,以創造價值。近年崛起的金融科技(FinTech)相信會為行業帶來新的局面。
所謂金融科技,泛指應用創新科技去優化現時金融服務,甚至衝擊傳統金融中介角色,當中以支付業務及零售銀行所面對的變革最顯著。
電子支付概念相信港人不會陌生,九七年推出的八達通,當時為全球首創。或許因八達通太成功,用戶習慣了,現每名港人平均擁4張八達通卡,某程度上使本地電子支付發展未能再進一步。隨着智能電話普及,以手機移動支付已成新趨勢。
以內地為例,去年第三季移動支付交易達66億宗,金額達35億元人民幣,並在大幅同比增長中。阿里巴巴的支付寶及騰訊的微信錢包,為主導市場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發展已極成熟,手機可付款支付起居飲食,亦可作即時轉帳,甚至可應用於派利是及婚禮付人情。
香港明顯落後,近廿年來電子支付仍停留於實體卡階段。較突破的是去年蘋果公司的Apple Pay及Google的Android Pay先後登陸香港,用戶毋須再攜帶實體信用卡,有望提升大眾對移動支付的應用。金管局亦首次於去年發出13個儲值支付工具牌照,總算是遲來的開始。
八達通、銀通、滙豐銀行及恒生銀行亦於去年先後推出小額手機P2P(個人對個人)轉帳,惟只局限於各自系統內的轉帳。市民若想跨銀行轉帳即時到款,收費仍高昂。剛發表的財政預算案指,金管局正牽頭建立新的快速支付系統,料明年推出,屆時可提供一個讓銀行、支付工具營運商及市民享用的跨銀行即時支付轉帳服務。
另一個顛覆傳統銀行業務的,則是新興的網上貸款及眾籌平台。透過第三方網上平台,免去銀行角色,達到去中介化,便能讓企業與個人、甚至個人與個人相互之間,進行資金借貸雙方的配對。特別在內地,由於個人從銀行申請私人貸款的業務不成熟,故網貸平台如雨後春筍。
金融科技發展,除社經因素,亦與當地政策取態息息相關。現時香港對金融科技採用的監管原則為「風險為本、科技中立」,即在制訂和執行監管時,以金融活動本質和風險作基礎,不會因採不同科技而作豁免。好處是確保金融穩健,讓用家免於承受不必要風險。
《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是目前香港唯一與金融科技相關的法例,監管顯然落後。相比之下,美國、歐盟及新加坡等經濟體皆因應金融科技發展,就相關法例作調整。監管框架如何在保障使用者,及不阻礙創新之間取得平衡,是香港於金融科技領域能否急起直追的關鍵。
(香港中文大學經濟學系講師葉德生參與本文)
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劉佐德全球經濟及金融研究所常務所長、新亞書院輔導長及南京大學兼任教授,2000至2005年於全球理論計量經濟學排名37,著有400餘篇論文發表於國際學術期刊以及中港報章。莊教授現為標準工時委員會、交通諮詢委員會、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委員。
作者:莊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