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求非一方專利 抗暴力必須發聲

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滅亡。反對派掀起的政治惡浪演變成暴力奪權,「顏色革命」的邪惡本質暴露無遺,他們更因為港府不答允「五大訴求」而將暴力合理化,歪理邪說充斥社會。沉默的大多數再不打破沉默,發聲抵制暴力,揪出黑手嚴懲,香港只有死路一條。

香港從來都是多元化社會,但反對派脅迫港府提出的「五大訴求」早已變成「一言堂」白色恐怖。忍無可忍,毋須再忍。有團體將收集到的民意歸納為「十一大訴求」並向當局反映,包括重啟修例、立即展開二十三條立法程序、制訂「禁止示威蒙面法」、徹查外國反華組織資金在港流向、確認「612」為暴動、追究所有違法暴徒刑責、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追查反對派政客、追究遊行集會申請人因活動導致公共設施損壞的復修費用,以及開發香港電台公眾使用權等,全部都是衝着「五大訴求」及反修例風暴引發的法治和治安亂象而來,極具針對性。

誠然,反對派及示威者打着民主旗號,只許自己提出訴求,不許其他人發聲,根本同專制獨裁者無異。八月五日大罷工便是典型惡例,示威者癱瘓交通堵塞道路,不惜犧牲廣大打工仔利益也要達成一己政治圖謀,並將暴力不斷升級的責任歸咎於港府不屈服,自私自利,無法無天,路人皆見。

你有訴求,我有訴求,言論自由一直是香港核心價值,沒理由讓反對派騎劫一切。十一大訴求中,很多都具有迫切性,例如「禁止蒙面法」,早於三年前旺角暴亂後已有人提出,時任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表示會探討,可惜港府議而不決,不了了之。事實上,「禁止蒙面法」在歐美並非新鮮事,美國十個州、加拿大、奧地利、德國等地都有相關法例,法國政府亦因應黃背心運動而修改法律,可見立法並非洪水猛獸。

至於香港電台作為公營機構,每年耗費逾十億元公帑營運,食君之祿卻沒有擔君之憂,反而成為反中亂港喉舌,港台記者在反修例風暴期間狙擊政府不遺餘力,簡直諷刺。審計署早就指出,港台管理混亂,營運不善,這樣的廢衙門關掉也不可惜。必須指出的是,反對派的五大訴求中包括特赦被捕示威者,連法治遮羞布都不要了,正如有人質問,示威者可以特赦,元朗白衣人是否也可特赦?道理何在?別說特赦是癡人說夢,示威者在各區及立法會的刑事毀壞,以至商戶落閘的損失,統統都應算到他們頭上,絕對不能輕輕放過。

打蛇打七寸,擒賊先擒王。隨着港澳辦將反修例風暴同「顏色革命」放在一起,警告幕後黑手玩火者必自焚,顯然已將事件提升至挑戰一國主權的層面,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追究反對派責任、揪出幕後黑手就是應有之義。既然反對派可以要求追究警方執法,港人一樣可以要求追究黑手禍港,事關國家安全,由內地國安部門同港府聯手調查恰當不過。總而言之,香港絕對不是反對派和示威者的天下,絕對不容他們為所欲為,沉默的大多數是時候發聲止暴制亂,拯救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