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的設立是為了懲罰犯罪,以確保壞人必須為所犯的惡行付出代價,同時使之與外界隔離,避免再度危害社會大眾,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惟若負責執行監管及懲罰的獄方人員玩忽職守,乃至徇私枉法,爭相充當囚犯的保護傘,則一切都無從談起。
內蒙古錫林浩特監獄一名在囚黑幫分子,早年因搶劫罪被判處十一年有期徒刑,服刑期間既不肯參加學習改造,又無任何重大立功表現,卻能屢獲減刑並提前出獄,累計少服近半刑期。不但如此,該犯在獄中還可住單間、開小灶,甚至指使其他囚犯為其挖通地道,自由進出監獄,並在外面繼續為非作歹,又是開車撞死人,又是將人打成重傷,亦可毫髮無損,簡直匪夷所思。
有網民調侃說,監獄發生這種事太過魔幻,就算拍戲也不能這樣拍,經典如《月黑高飛》中的男主角,出逃隧道也是一錘錘偷鑿多年而成;現實如墨西哥大毒梟古茲曼,也得從獄外找人為其挖通隧道。再沒人比得上中國監獄的黑老大,不但敢讓囚犯公然為其挖地道,更有獄警為之保駕護航,出入監獄暢通無阻,此舉足以令其「名動江湖」。
隨着本案的深入查處及案情公布,亦將當中的重重腐敗黑幕徹底掀開。據查,自監獄長至副獄長,再到監獄紀委書記、調研員、各科室、監區等十六名獄警紛紛涉案,甚至連囚犯違規出獄再度惹禍,獄方亦為其編造好虛假考核材料,並由其他囚犯代為簽字,蒙混過關,堪稱無法無天。堂堂一座監獄儼如犯罪分子的私家別院,執法者竟成了黑老大的跟班,並為其提供「度身訂造」的服務,不可謂不諷刺,而這對中國法治又是怎樣的羞辱!
都說內地司法腐敗,警黑一家親,其實這類說法半點也不曾冤枉過他們。別看近年掃黑除惡行動進行得如火如荼,黑惡勢力的保護傘被成串地挖出來,但相關腐敗情形始終未見減緩,以致動輒爆出黑警、護黑局長及公檢法一把手齊做保護傘的醜聞;或是當抓的不抓,應判的不判,或從輕判罰;黑老大獲違規減刑、假釋、保外就醫如同家常便飯,乃至高調出獄者亦大有人在;至於雲南昆明惡行纍纍的黑社會頭目孫小果「亡者歸來」一案,更是集眾多腐敗行為於一身,將內地司法踐踏得體無完膚。
不無遺憾的是,當局一再強調要對腐敗行為一查到底,絕不姑息,偏偏很多時候口不對心,就像本案所涉眾多獄警,多是給予黨紀行政處分,或降級撤職、少發退休金了事,至於刑事責任方面,當局更以過了追溯期為由不作追究,可見問責從來都是走過場,反腐敗能在這種環境下取得成功,除非有奇迹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