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包容、理性、務實、多元化及穩定,一直都是香港人引以為傲的價值觀及成功的基石,縱使大家意見不同,都能尊重別人的發言權及理性討論問題。然而,《逃犯條例》修訂風波發展至今,正瀰漫着另一套價值觀,便是誰大誰惡誰正確。有人開始不依賴法律去規管及化解矛盾紛爭,甚至以群眾、政治壓力或暴力手段,要求釋放或放棄檢控涉嫌犯法人士,干預獨立刑事檢控工作。再者,連串暴力衝擊立法會事件,甚至是警察遭暴力示威者用腐蝕性液體或粉末襲擊,已令香港法治及治安不斷受到嚴重的衝擊和損害。
當有人不敬畏法律,不害怕違法,暴力衝擊立法會,在立法會內撕掉《基本法》,甚至是掛上港英旗,彷彿蒙了面便有權目無法紀,警隊便是法治及香港繁榮穩定的最後防線。為甚麼調查的對象反而是警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論違法者是違法衝擊者還是警察,法庭也可獨立公正的審理每一宗案件,過往亦有警員使用不當武力被定罪。另外,監警會也可發揮行之有效的監管投訴警隊機制。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警隊,只會令社會不同意見人士更加對立,無助修補社會撕裂,警隊作為香港法治及治安的最後防線也會繼續成為政治磨心,無助解決香港現有的管治、政治及治安困局。
香港政府已停止修訂《逃犯條例》在立法會大會的審議工作,《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亦將於明年七月本屆立法會任期完結後失效。要求停止修例的目的已達到,大家再糾纏於斟酌字眼,對修補社會撕裂並無好處。
我相信大部分支持或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的人,都是支持和平表達意見,目的也是希望香港法治更好,社會更安全,只可惜政府宣傳解說聆聽工作不得其法。儘管如此,修例風波已發展至有警察及其家人「被起底」,警隊維護法紀竟被暴力違法衝擊者指摘為「知法犯法」。有記者被阻報道實況,甚至也「被起底」。言論及表達自由,甚至新聞自由、個人安全及社會公共秩序都受到嚴重傷害,法治更是岌岌可危。
若有一天,律師在庭上代表當事人,不同政見人士對律師進行「起底」, 然後律師及當事人又怕法官是否曾公開表達政見而有不公,又或者法官在審判案件後怕被包圍而扭曲判詞,這情況大家是否樂於看到?政治絕不能凌駕法律,暴力更不能取代法治。我們絕不能容許有人因不同政見而被欺凌,終日活在惶恐之中,說每一句話都要思考自己的安危。這是一個法治社會絕不容許出現的。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指出,律師有責任在法治受到損害時挺身而出,維護法治。儘管我在過去數星期遭受不同程度的騷擾以及恐嚇,但我仍然堅持譴責連串暴力衝擊立法會的違法行為,支持警隊嚴正執法,支持律政司獨立以及無畏無懼的執行檢控工作,使違法者接受法律制裁。
讓我們一起回歸法律,各人在行使一己的權利及自由時,尊重別人的自由和權利,回歸以法律為準則,再次求同存異,和平共處,重建多元化及包容的社會。獅子山下香港精神,希望在明天,讓香港重新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