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埋前妻落水

唔少婚後男女慢慢變成怨恨夫妻,離婚後更反目成仇。不過呢個世界有條定律,叫做「世上無難事,只怕有錢人」,因此縱然離婚後男女嘅仇怨有幾大,只要有錢嘅話就乜都易話為。話說桃園有位於當地經營旅館(家陣已結業)嘅石姓男子,自去年4月開始,喺旅館兼營色情應召站,並僱用咗韓姓、謝姓等6名女子做應召女郎,而最奇嘅係佢竟然搵邱姓前妻做應召女郎,以20分鐘為一節,每節收費1,000元新台幣(約250港元)嘅超低價吸客,而石男則每次從中抽取200至400元新台幣(約50至100港元)嘅佣金。喺低價嘅誘惑下,應召站嘅生意相當唔錯,唯獨邱姓前妻生意唔係咁好。石男都真係「有情有義」,為咗令前妻嘅生意好轉,於是推出8折優惠,即每節只係800元新台幣(約200港元)。究竟生意會唔會有起色呢?唔好意思,因為仲未見到有冇效果前,呢間應召站已經被警方破獲,而石男早前喺法庭上亦坦承罪行,結果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同被罰款20萬元新台幣(約5萬港元)。

撰文: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