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放生藉口莫須有

「兩案四罪」在身的黑幫和勝和前坐館泰國大毒梟「上海仔」郭永鴻兩度棄保潛逃被通緝,廿五萬元保證金被充公,但相對於其涉及的洗黑錢案及操控的毒品王國,廿五萬元根本不值一哂。要令此人「迷途知返」,惟有凍結其在港的資產,斬斷其最大財路,否則今躲泰國、越南、柬埔寨,明匿瑞士,名義着草,實際做土皇帝風流快活。

當然,上海仔搭通「天地線」,既有警方包庇,又有司法放生,兩大把保護傘護體,毫髮無損自是不足為奇。這樣說並非無的放矢,多名前警司被指與上海仔過從甚密,既參加上海仔嫁女宴、坐在主家席,又拍檔過大海搵真銀,雖云前警司已不在其位,但舊雨新知甚多,梗會有人關照,這也解釋了為何警方每次行動,上海仔都能聞風先遁。

至於司法保護傘更是明目張膽。正如法律界人士指出,一般洗黑錢案疑犯在落網前或被捕後短時間內會被凍結資產,以防涉案人轉移黑錢毀滅證據。警方早已要求律政司向法庭申請俗稱「凍結令」的資產限制令,惟遭律政司發還,以致逾十個月上海仔的涉案資產仍未被凍結。

律政司因何發還警方的凍結令要求,疑點重重,有指是上海仔一直未有被捕,故不能凍結其資產,可謂廢話。實情是,只要法庭批准,即使疑犯不在港,也可以將凍結令通報銀行及田土廳,凍結其資產直到永遠。不近情者多藏奸,律政司放生上海仔的藉口近乎「莫須有」,怎會冇古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