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市民每日都可能接到來自不同機構的促銷電話,造成頻密滋擾,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認為,需將人對人促銷電話的宣傳手法納入規管,建議成立由電訊管理局管理的拒收電話中央登記冊,若市民不希望收到人對人推銷電話,可主動登記拒收,此後商業機構便不可再致電推銷。
現時電訊管理局已經有類似的規定,讓市民登記後可拒絕接收電郵、傳真及預錄電話等商業電子訊息。蔣任宏指是次建議不過令條例更完整:「人對人嘅直銷電話,依家登記冊係唔接受嘅,(建議)只係現時電訊管理局控制管理嘅登記冊上面多一個元素。」
另外,港府正就修訂私隱條例諮詢公眾,蔣指市民希望公署有更大的調查及懲處權力,但政府的諮詢文件未有觸及。他指諮詢文件是當局據去年的資料撰寫,但今年發生了八達通轉售客戶個人資料圖利事件,公眾不滿公署未能懲處八達通公司,認為公署權力不足,故公署近月再諮詢公眾收集意見,望港府能重新考慮賦權公署調查、懲處罰款及代受害人追討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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