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新推出外遊提示服務,透過手機短訊發放外遊警示等訊息,對於外遊的港人來說,此舉可謂是十分窩心的服務,不過,入境處供在海外港人求助的熱線「1868」,過去已不時被批評「幫唔到手」,惟其官僚作風至今不變,近月便有在台灣旅遊的港人因涉及交通意外被禁止離境,事主及家人雖多次致電1868求助,處方不是叫他自行找律師協助,便是叫他要以書面交代事件,態度敷衍塞責。立法會議員批評,處方的處理方式欠缺靈活,應盡快改善。
入境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轄下的求助熱線「1868」,專門接聽身在海外遇事的港人求助。根據入境處資料,該小組在○八及○九年分別收到一百三十一宗及一百一十五宗涉及在外地被監禁或羈留的求助個案,今年首十個月亦有八十九宗。而隨着個人遊及自駕遊愈趨普及,在外旅遊的港人對此熱線的需求亦大增。
不過,此熱線是否真的能解決在外港人的求助?早在○八年大批港人滯留泰國新機場,1868已被批評職員回覆模棱兩可,但時至今日,情況似乎未有明顯改善,官僚作風依舊。早前在台灣墾丁自駕遊的港人陳先生(化名),因涉及交通意外被禁止出境長達三十三日,在台灣期間,陳的家人及親友曾多次致電1868求助,可惜換來的是冷冷的回覆。
八月十九日下午五時許,陳與妻子在墾丁一條主幹線駕駛着七人車,突然有一名無戴頭盔、駕駛電單車的男子在一條小路切入,兩車相撞後,電單車司機頭部着地昏迷,送院救治,傷者腦內有血塊但無生命危險。陳因涉及交通意外,於意外翌日上庭,支付十萬元台幣後獲保釋外出,但不可以離境。
「你打1868,係唔會有人救你㗎﹗」由於丈夫不可離境,陳太即時致電1868向入境處求助,看看「處方有冇嘢可以幫到手」,怎知處方指出港府並無駐台辦,他們需自行找當地律師協助,但會留意事態發展。雖然陳一方在庭上表示願意加大保釋金額,以換取離境,不過法官指須保障傷者的利益,故此要給予陳多一個星期的時間與傷者家人協商。
代表陳的當地律師提議陳太向台灣的旅遊觀光局求助,觀光局指要港府「出面」才會考慮個案,故陳太和親友們於同月廿七日再次致電1868,豈料處方要求陳一方要以書面提交要求。「你1868,我假設真係幫唔到手,都唔係咁叫我send個書面要求㗎嘛,我依家危難呀,如果我撞到傷晒我點書面要求呀,人質事件你就咁快,死人你就去做﹖離晒譜。」
眼見丈夫不知何時才可離境,陳太只有向本港的立法會議員求助,議員接獲其求助後,亦向當地的檢察署發信,希望署方可盡快撤銷禁止出境令。
另方面,她亦向當地的其他機構求助,所得到的待遇竟比港府好,而陳亦在中秋節當日回港,稍後再返回台灣應訊,「人哋嘅做法好好,直頭係窩心㗎,人哋會叫你唔好擔心,事情會解決,我哋會幫你,喺你最痛苦時有人安慰你幾句。」
陳太指出,在整個過程中,入境處只向她交代會將其丈夫的個案,經保安局轉介至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與台灣旅遊觀光局,而至今她亦未再收到政府部門的來電。她明白事件進入司法程序,港府亦難以提供協助,不過港府的冷漠官僚做法,令她大失所望。
「個案凸顯了一個事實,就是當事主很徬徨,1868都幫唔到佢,即係處方仲有好多空間可以改善啦﹗」一直協助事主的旅遊界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認為,有關部門在事件上只是記錄在案再轉介,如此一板一眼的工作方式欠靈活。他又指「唔係所有市民都用慣筆,做開文書工作」,處方要求事主以書面提交是不恰當的,入境處有需要改善服務。
就陳的個案,入境處表示小組在知悉陳的事件後,即向求助人提供意見,包括提醒陳太向所委託的律師查詢當地相關的司法程序,保障事主合法權益。同日傍晚,小組主動聯絡陳太跟進事件。為方便小組跟進事件,小組才要求陳將案件詳情及有關申訴以書面形式電郵或傳真小組。小組已透過現行機制向有關機構反映事件。發言人重申,十分關注在外地港人的權益,但不會干預香港以外地方的執法、司法及法庭審判程序。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則拒絕透露如何協助事主,只指若港人在台遇事,會以現行溝通渠道向當地了解。
圖:馮溢華/文:張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