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假養子」罪成 囚兩年半

【本報訊】「老行船」死後留下兩個物業及外幣存款,其兄長申領遺產期間,無端冒出自稱是死者「養子」的男子,更手持訛稱是老海員宣誓將所有財產交予「養子」的偽造聲明書副本以申領遺產。法官日前裁定該名「養子」使用假文書副本罪成,昨判刑指被告有計劃下犯案,判他監禁兩年半。

卅八歲被告嚴志明,被裁定一項使用假文書副本罪成。法官昨判刑指被告利用該聲明書以加強養父子關係,有利被告遺產申辦,故該聲明書意義重大,足以影響死者留下的兩個物業及現金去向,故遺產申辦有賴申請人的誠信,若該假文件得逞則法庭完全不能接受,考慮被告在計劃下犯案,終判囚兩年半。

案件編號:DCCC 73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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