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規管中成藥註冊的《中醫藥條例》昨生效,卻演變成導致藥房蝕本、市民有機會誤墮法網。中成藥生產業界批評中成藥標籤條文明年十二月才生效,但註冊要求卻早一年實施,令業界及市民無從辨別已註冊(未印編號標籤)和被拒註冊的中成藥,產生混亂,「唔好話市民,做批發、零售行家都搞唔清邊啲有註冊。」已收起未獲註冊中成藥的藥房則擔心生產商不肯回收藥物,令藥房硬蝕。立法會醫學界議員梁家騮質疑,市民在內地購買中成藥回港亦可能誤墮法網。
署方昨巡查七間中藥商,未發現違規情況;並接獲約一百一十個有關中成藥的一般查詢和註冊詢問。
《中醫藥條例》規定任何人銷售、進口或管有未註冊中成藥即屬違法。藥行商會理事長黃炳明批評,當局個多月前才通知新例昨日生效,過於倉促,加上要求貼註冊標籤的相關條例明年才實施,令業界非常混亂。有中成藥已獲註冊,只是未印新包裝,很多藥房要求生產商回收貼上註冊編號,「依家好似麻雀亂飛,各有各做。」
旺角多間藥房負責人均表示,近日才得知未經註冊的中成藥需下架,連日來手忙腳亂為藥物貼上印有註冊編號的標籤。高峰大藥房負責人譚先生表示,上月底才收到當局通知,需趕忙把補貼編號標籤,又要把未註冊的中成藥收起及退回藥廠,「起碼賣少一成藥。」
萬豐中西大藥房老闆徐先生表示,昨有三成藥物需落架,預料當中兩至三成不獲批發商回收,需自行銷毀,以藥油為主,料至少損失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