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認非禮 輕判社服
涉案男網友早前承認非禮罪,法官昨判刑時坦言若不知少女對性事之態度,必定對被告判監:惟考慮他認罪及一時行差踏錯,輕判他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關家豪,報稱運輸工人,承認兩項非禮罪。控罪指他於去年四月某日,先後在深水埗海麗商場後樓梯及海麗邨大廈梯間,非禮十三歲女事主X。
法官判刑指因女童未能自行決定,法例是要保護未成年者,而報告指X未受事件影響。而法官得悉X之性史,亦對她大表遺憾。惟官指就算X在自願下行事,法例亦不容許;被告的行為亦大錯特錯,他明知X未成年仍佔她便宜,考慮認罪及X未受影響,故不作判囚。
案件編號:DCCC 27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