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周五起,中醫藥條例規定市面售賣的中成藥必須註冊,任何人在港售賣、進口或管有未註冊中成藥屬違法,市民家中「看門口」的中成藥如未註冊,或從內地旅遊回港購買大量中成藥自用或送禮,亦可能違法,除非能證明藥物非作銷售用途,始受條例的免責條款保障,免受檢控。
本港現有九千一百五十種「過渡性註冊」中成藥,獲發HKP編號;二千一百五十種「非過渡性註冊」中成藥,獲發HKNT編號;另有九種中成藥符合正式註冊規定,將可獲發HKC編號。但有五千四百種中成藥註冊被拒,以及一百六十八種取消註冊。根據中醫藥條例第一一九條規定,由本月三日起,任何人銷售、進口和管有沒有上述三類編號的中成藥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和監禁兩年。
衞生署助理署長林文健昨表示,未註冊中成藥的品質和成效沒有保證,市民不應使用,本周五起須停售。他說,市民可以不知或無理由懷疑所管有的中成藥未註冊,免遭檢控。
外遊時購買中成藥返港,若屬於合理數量和供自用,也受免責條款保障。不過,條例沒有訂明何為合理數量,市民外遊時購入大量中成藥回港送禮,可能因進口未註冊中成藥而違法。林文健解釋,市民可提出證據證明有關產品不作銷售用途,律政司會考慮個別情況再決定是否提出檢控。
另外,中醫師在執業場所製造的中成藥,只供個別病人使用,亦可獲豁免註冊。林文健解釋,註冊中醫師有足夠專業水平,確保供應病人的藥物安全,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中醫組負責監管中醫師對病人的專業責任,故給予中醫師豁免。
由於規定中成藥包裝的條文,包括須顯示註冊編號的規定在明年十二月一日始實施,故未來一年,市面售賣的中成藥可能已註冊,但包裝未有編號,市民可瀏覽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網頁www.cmchk.org.hk或本周五起致電衞生署熱線23195119,查詢已註冊中成藥。衞生署已成立一百人巡查隊伍巡查市面零售點和批發商,並會加強宣傳教育市民如何選購已註冊中成藥。
在大埔經營藥房的禤先生稱,已收到衞生署通知後日起不可售賣未註冊中成藥,批發商也通知藥房停售未註冊中成藥,以及將未貼上註冊編號的中成藥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