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地外交部建官邸欠交代

【本報訊】港府早前公布以象徵式地價一千元,將一幅位於中環半山波老道約二千一百平方米的地皮批予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建官邸,引起社會各界關注。有議員批評當局在沒有諮詢公眾及立法會的情況下,突然以象徵式地價批地予有關部門「不能接受」,要求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討論事件,並促請港府公開交代當局是按何政策及程序作出決定。

港府零諮詢難接受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及公民黨陳淑莊昨日分別去信特首及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對事件表示關注,要求當局交代今次是以甚麼原則、理據及程序,決定以象徵式價格向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批出土地。身兼中西區區議員的陳淑莊已計劃把議題帶到區議會討論。

劉慧卿直言,本港各類住宅單位均供不應求,在土地資源短缺下,偏偏港府卻在零諮詢下將大塊土地撥給公署,令人難以接受。

她又指,現時本港有多條條例,包括港府正就修訂進行諮詢的《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都未能適用於內地駐港機構,令人覺得他們擁有特權,凌駕於本港法律以上,促請當局與中央磋商,並盡快派人到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交代。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回應指,行政會議有權按照港府政策批地,重申今次做法是按政策及法例辦事;又指出港府向來有政策,以象徵式的價格批地予社福、教育及醫療等符合公共政策的機構,認為今次批地合乎本港整體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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