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仔」頂罪 幕後黑手逍遙

【本報訊】對於創能只需為三報違例事件各罰款七百元,各界均直指罰款過輕,根本難以對違規者起阻嚇作用,並認為法例罰則早於二十多年前訂定,有必要因時制宜調高。

「亂拋垃圾都千五啦」

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立法會議員劉江華直指罰款偏低,「市民亂拋垃圾都要罰一千五百蚊啦,何況係一間公司違法。」他認為法例值得檢討。他更會於下月一日的立法會會議上,就有不法之徒走私港產六合彩報到內地圖利,間接助長內地賭風,影響內地治安等問題,書面質詢相關部門有否加強堵截這類走私活動,並要求提供查獲的個案數字,及有否深入偵查這類走私活動的源頭以杜絕歪風。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亦認為條例罰則過輕,難起阻嚇作用,「對於一間報刊機構嚟講,(條例)最高罰一千蚊真係太輕。」由於《本地報刊註冊條例》的罰則於一九八七年訂下,至今已有廿多年,過去從未修改,龔直指,當年罰款一千元可能具阻嚇性,但時至今日,一千元可謂全無作用,罰款有如「飲餐茶」的價錢,她認為法例應因時制宜,須提高罰則。

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批評,生意利潤高,任何企業也可負擔區區二千多元的罰款,可見現時法例的罰則全無阻嚇性。宋更擔心的是創能可能在事件中只是形同「雞棚」的空殼公司,隨時只是頂罪的「豬仔」,即使今次事件中已被判罰,但對將港產六合彩報走私至內地公然銷售的幕後主腦卻絲毫無損,仍然可逍遙法外。

Money18新功能「18好路數」為你預測心水股票升跌機會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