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不和諧 女性更傾向離婚

【本報訊】「男主外,女主內」、憧憬結婚及提出離婚等傳統觀念,已出現「乾坤逆轉」情況。一項調查發現,逾八成受訪者同意,家庭財政應由男女雙方共同負責,而女性面對夫婦不和諧生活時,更較男性傾向提出離婚。負責調查的團體指,雖現時男女地位較為平等,但社會普遍仍認為女性需照顧家庭,建議當局應增加性別意識宣傳及加強託兒服務,以減輕在職女性負擔。

調查指打破「男主外」觀念

婦女事務委員會在今年二月至五月期間,上門面談調查「婦女家庭地位」,成功訪問三千零二名市民,受訪者男女比例約各佔一半。結果發現,超過八成受訪者同意,家庭財政應由男女雙方共同負責,顯示已打破傳統男性獨力養家的「男主外」觀念。

調查顯示「女主內」的觀念依然濃厚,只有不足一半男性願意多分擔家務及照顧孩子,在家庭事務分工上,女性仍離不開「起居飲食」及「照顧者」的角色,男性則負責一些小型維修。

對於離婚態度方面,若沒有孩子的情況下,五成六女性會選擇提出離婚,較男性高近一成,而超過四成女性表示,願意接受單身生活。

婦委會主席高靜芝稱,「男主外」的觀念雖已打破,但「女主內」的觀念卻依然濃厚,或與男性自小被灌輸「不用做家務」有關,希望港府可多做性別認識的宣傳,讓市民明白分擔家庭是男女有責。在面對夫婦不和諧生活時,女性更傾向選擇離婚,高靜芝估計是現時女性較為理性及有勇氣,故更較男性主動提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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