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斌喺意見書入面,開宗明義話自己作為○七年私隱專員公署提交嘅檢討報告始作俑者,加上對私隱問題嘅關注,所以交咗份意見書畀立法會。之後佢就住個人敏感資料、公署調查權同執行通知書呢類技術問題,作出逐一回應,全部唔係話政府做得唔夠令佢失望,就係促請政府要再做多啲嘢。
以往好似吳斌呢類前公營機構負責人,卸任之後甚少喺接任人櫈都未坐暖,就開腔說三道四,指指點點,正所謂「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嘛。不過呢次吳斌嘅開刀對象唔係公署,更加唔係繼任人,而係特區政府,歸根究柢,都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檢討私隱條例做得唔夠徹底所致,所以身為該局局長嘅林瑞麟,都應該好好反省吓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