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警官俱樂部竊匪判監

【本報訊】中年漢曾到灣仔的警官俱樂部做裝修工程而洞悉該處情況,事後藉此兩度以剪鉗剪開圍網,爬入上址企圖偷取銅板,但兩度均空手而回,最終更被捕。他昨於區域法院認罪,法官指斥他行徑實在是「老虎頭上釘蝨乸」,更於首次事敗後,將工具藏起作第二次犯案用,更是行事有計劃,最終將他判囚兩年八個月。

五十三歲被告陳金水承認兩項爆竊罪,指他於本年一月十七日及三月卅一日,兩度非法闖入灣仔鴻興道的警官俱樂部。

案情指,被告在本年一月事發時,以剪鉗剪開鐵圍網進入俱樂部,再欲登上頂樓時,因他形迹可疑被保安發現,他暗中在該處藏起工具後即時逃走。事隔兩個月後,被告利用藏起的工具再進入俱樂部,成功行到頂樓,以剪鉗剪去鋪在地上的銅板時,被跟蹤警員拘捕,警誡下他承認企圖偷銅板轉售圖利。

案件編號:DCCC 52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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