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消息: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涉及商人行賄部分昨續審,廉政公署總調查主任李棟樑供稱,首被告林偉和歐文龍會面多達六十二次,會面時間、地點和涉嫌行賄的金額都記在歐文龍的「友好手冊」和行事錄。辯方則指廉署搜查到的資料未能充分證明林偉賄賂歐文龍。
李棟樑供稱,○一至○六年間,歐文龍批示的工程共有三百六十七宗,涉及林偉有十二宗,其中十宗由林偉直接向歐文龍申請,違反正常程序,而歐文龍的批示具有指向性,令林偉獲批工程。
李棟樑又說,廉署錄得歐文龍和林偉共有六十二次會面,歐文龍把會面時間和地點都記在「友好手冊」和行事錄,部分還有銀碼和記號,而歐文龍銀行戶口進帳紀錄與二人會面時間和銀碼十分脗合,顯示林偉賄賂歐文龍。
辯方則稱,歐文龍銀行戶口存款金額比控方指林偉行賄的數目為多,而且廉署根本沒有歐林二人會面談話紀錄,難以證明林偉和案件有關。
李棟樑解釋,歐文龍並非只收受林偉賄款,故其銀行戶口存款金額比林偉付的賄款為多。案件明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