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自導自演劫金 六福員工判監

【本報訊】六福珠寶金行兩名男售貨員涉自導自演「劫金案」,其中一人報稱替公司運送總值卅萬元的金飾時遇劫,另一人則在三小時後將贓物帶到另一六福分行變賣時,遭店員認出為分行同事及報警揭發。其中負責銷贓的被告早前在區域法院認罪,並願頂證同黨,法官昨判刑坦言相信被告因一時貪念下犯案,憑被告的六福前同事及上司的聯署求情,可見他勤力及負責任,考慮他認罪及頂證黨羽,終判囚十三個月。

19同事聯署代求情

廿一歲被告關仲廷,曾在六福珠寶任售貨員兩年,他早前承認一項串謀盜竊罪,控罪指他於今年三月廿七日至廿九日間,串謀甘銘軒在旺角港鐵站A1出口盜取卅一點四両屬六福珠寶的金飾。同案廿五歲的甘銘軒同被控一項串謀盜竊罪,他另被控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名,甘案轉介區院排期於十月八日提訊。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過往無不良嗜好且奉公守法,是次僅在一時貪心下犯案,而肇事的六福德福及尖沙咀分店之經理、主任及同事共十九人,紛紛聯署代被告求情,更指被告工作勤力及負責任,被告的中學校長及父母亦去信求情,望法官輕判。

法官判刑指出,被告在六福內作出監守自盜行為,但是仍然獲得不少同事及上司求情支持,可見他受到同事歡迎,而被告過往收入穩定亦沒有不良嗜好,故此,相信他是受甘影響下相信可獲大額利益始貪心犯案,被告認罪後願意作供頂證甘,行為值得鼓勵,所以,額外減刑三個月,終被判入獄十三個月。

案件編號:DCCC 61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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