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行法例和指引僅規定新落成或拆卸重建的樓宇建築,須提供無障礙通道和設施予殘疾人士,但舊樓進行維修保育則不受規管。平等機會委員會批評有關政策存在漏洞,建議設立「無障礙基金」供舊樓業主申請,令生活在舊區的殘疾人士亦可暢通無阻。
平機會政策及研究小組召集人馮檢基昨日表示,舊區重建包括清拆、維修及保育等模式,其中清拆重建的新樓必須符合最新的無障礙設施指引,但舊樓進行維修保育則不受規管,小組約晤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建議在今年底完成的市區重建策略檢討中增設「無障礙基金」,供舊樓業主申請興建無障礙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