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斌指,○七年曾建議政府立法禁止買賣個人資料,當局考慮一年多後,去年八月展開檢討《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公眾諮詢,當中包括把未經授權下,取得及披露他人個人資料,用作牟利或惡意用途,訂為刑事罪行。
吳續謂,有關諮詢為期三個月,但當局至今未有提出具體修例方案,可能政府有其他事要處理,因此未有優先考慮個人私隱問題,暗諷港府處事緩慢。
早前有保險公司前員工爆料,指有關公司擁有二百四十萬名八達通「日日賞計劃」會員的個人資料,該保險公司昨日發表聲明,稱是八達通日日賞計劃的參與商戶,只接收限量的客戶資料,並會定期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