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恬怡報道】醫管局被指帶頭歧視殘疾員工。威爾斯親王醫院一名有聽障的合約女助理員,指稱過去五年一直被院方評為表現良好,但○九年度卻突被評為表現低於標準,以致在服務將屆六年之際不但被剝奪轉長工的機會,更於本月中不再獲續約,她懷疑自己的遭遇與其聽力問題有關,近日透過工會申訴,並已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
威院發言人回應稱,院方已按既定人力資源守則處理該員工續約事宜,在其任職期間亦已給予機會及支援以作改進,強調該員工是因工作表現未如理想而不獲續約,與其身體狀況或工作年期無關。平機會表示,已審視過有關個案;該會稱,如市民因殘疾而受到較差待遇,已構成殘疾歧視。
四十六歲的吳美芳,因幼時遭父母虐打以致七成聽力受損,需佩戴助聽器。吳自九七年起先後於多間公營醫院當合約工,○四年轉到威院當支援服務助理,主要負責替病人換片、餵飯及沖涼等。
她稱,按慣例合約工工作滿六年便有機會獲轉為長工,但本年初卻突然被上司冠以十宗罪,包括指她去年初故意將病人氧氣罩拉至近肚皮位置,再彈回原位;她說:「(如果屬實)主管知道冇理由唔即時警告我,到一年後先講出嚟,擺明係針對我!」
吳說,她過去曾受病人及上司讚賞,懷疑因自己聽力受損而遭藉詞解僱,她已就解僱事宜向當局提出上訴,但未獲回覆。跟丈夫已離異的吳嘆道,表現評核被「寫花」令她求職時處處碰壁,或終需走上申領綜援之路。
職工盟組織幹事吳冠君批評,政府講一套做一套,提倡傷健共融亦只屬虛偽,「醫管局連合理遷就都唔做,反因殘疾問題令吳連份工都冇埋,係唔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