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組報道】法例規定運油車停泊時,若油缸仍然有汽油,便需有人在旁看管,但本報巡查發現,很多停泊在露天停車場的運油車,既無人在旁看管,油缸也藏有汽油。業界承認聘人看管會令經營成本飆升,惟有知法犯法,但直斥該規定不切實際,要求政府修例,容許運油車停泊在有保安員及足夠防火設備的停車場時,便毋須有人在旁看管。
記者日前到青衣巡視,看見西草灣路一帶停車場停泊多輛運油車,其中一個停車場停泊了數十架,記者拍打油缸時,聽到缸內載有液體聲音,車上當然沒有司機留守。至於元朗新田或上水古洞一帶的停車場,亦有數架運油車停泊,沒有司機留守。
一名車主說:「我唔想隨處停泊,但政府無提供專門畀運油車嘅停車場,加上條法例不切實際,唔通要請人二十四小時睇住架車咩,皮費每月起碼多一萬幾千蚊,點負擔得起?」
全港約有三百輛設有大型油缸的運油車,將汽油運到工廠及地盤等地方,作為重型機械、渦機或挖泥車的燃料。業界透露,很多司機向油公司購買汽油時,都是預多不預少,任務完成並無清走汽油,便將運油車駛到住所附近的停車場停泊,翌日取車。
消防處發言人表示,停泊在停車場的危險品車輛不應載有其他危險品,但處方並無巡查及檢控運油車數字的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