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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季詩傑前女友罰3000元

【本報訊】社會民主連線成員季詩傑的二十六歲前女友黃海燕,因與季情海翻波,到灣仔一酒吧求見季不果,便大肆搗亂兼多次致電虛報火警,她早前承認一項虛報火警罪,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三千元。

被告黃海燕,現已與季分手,她承認於去年十二月廿七日在灣仔耀華街百樂中心的Club Fondle內,虛報上址有火警發生。

辯方律師昨求情時指,被告深感後悔,已尋求醫生協助她管理情緒。裁判官則告誡被告:「感情方面要你自己努力去面對,同埋你睇到飲酒嘅禍害啦,應該遠離酒精!」

案件編號:ESCC 6243/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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