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禁令公屋養狗增萬三

公共屋邨自○三年十一月起禁止飼養狗隻,審計署分析漁農自然護理署狗牌登記資料後發現,截至去年十二月,有近一萬三千隻由公屋戶飼養的狗隻是於禁養狗政策實施後首次領牌,意味違規養狗情況嚴重,該署促請漁護署及房委會聯手處理有關問題。房委會表明今年第二季加強執法,包括增加人手以晶片掃描器偵出違規飼養狗隻。

為了改善屋邨環境衞生,除非房委會同意,所有公屋戶○三年十一月起禁止飼養狗隻,之前已經在單位犬隻則准繼續飼養。審計署根據漁護署載有公屋單位地址的狗隻牌照資料分析,發現截至去年十二月,有一萬一千多名公屋住戶飼養的近一萬三千隻狗是於○三年十一月後首次領牌,審計署認為除非狗隻是引路犬,否則應屬違規。

晶片掃描偵察打擊

房委會同意審計署建議,並已與漁護署聯絡共同制訂可行措施有效解決公屋養狗問題,由○三年至今,共有一千六百宗因違規養狗被扣分個案,據了解,房委會短期內將加強打擊飼養狗隻行動,除透過房屋資訊台、電台及海報加強教育,亦會增加人手利用晶片掃描器在屋邨偵察違規飼養的狗隻,採取扣分行動。

另外,審計署批評漁護署巡查寵物店不力,過去三年每年均有逾五成寵物店未有依時續牌,漁護署人員巡查時亦沒有查核店舖有否遵守發牌條件。而對於寵物主人違規情況,漁護署○七至○九年的三十一宗無提檢個案中,審計署發現有六個檔案「失蹤」,三宗個案因檔案延誤提交檢控組而喪失時效,有個案在喪失檢控時效前兩日才轉交檢控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