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快餐店雨傘架扑頭奪命

廿五歲男子疑無辜捲入朋友與他人的「爭女」糾紛,凌晨時分他被發現身處快餐店後,遭對方近十人分別以鐵棍、雨傘架及麵包膠托盤等涉嫌圍毆一分鐘,而事發過程被店內閉路電視以多角度攝錄下來,最後男子因頭部重創及頭骨破裂死亡。其中一名涉嫌曾以傘架重擊死者的男被告,事後被控謀殺罪,案件昨於高等法院開審。

廿歲被告吳柏麟,被控○八年十月二日凌晨在天水圍天瑞邨的麥當勞快餐店內,謀殺廿五歲男死者潘嘉恩(下稱死者)。

控方開案詞指,被告與女友案發前一晚在天水圍遇到數名男子,當中包括「小強」及死者,「小強」是被告女友的前男友。被告當時找來多名朋友到場,與「小強」一幫人對峙,不久兩幫人各自散去。事發凌晨三時許,被告等人發現死者在麥當勞,便進店內圍毆死者至昏迷,送院經三日搶救後死亡。法醫指死者頭部遭受六下重擊,頭骨破裂而死。

控方昨先播出店內的閉路電視錄影帶,其中一個鏡頭拍到死者在收銀機前,被約十人圍毆,當時店員亦目擊到情況,最後有一人拿起傘架再擊向已躺在地上的死者始離開。

少年認誤殺 任控方證人

被指有份參與圍毆的被告朋友張國豪(十七歲),早前在案中承認誤殺罪,昨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頂證被告。張指當晚被告稱有事要「幫手」,張和數名朋友到埗後,被告指稱因不喜歡其女友與另一幫人中的「小強」藕斷絲連,遂叫張等朋友往打人,惟當時兩幫人口角一番便離開。

至凌晨時分,有人稱發現死者獨自在麥當勞,張與朋友遂乘車前往,其中一名叫「兆峰」的人指示張及數人到後門,但後門被鎖,張便跑回店內,發現「兆峰」等人已在,而死者則手拿一根鐵棍說:「有乜事傾咗先。」一名叫「阿敏」的人則回應:「傾?傾你又揸住架生?」之後被告一幫人便衝往圍打死者。

張承認曾用腳踢死者的臀及背,「兆峰」則奪去死者原拿着的鐵棍打死者,亦有人用麵包膠托盤打死者。

張又拆下店內的鐵告示板打死者,被告見狀遂拿起告示板下的傘架大叫「走開!」,並以傘架打向死者上半身,張離開時見死者的頭正流血。 案件編號:HCCC 22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