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對澳洲籍華裔夫婦,去年被犯罪集團致電訛稱其女兒在港被綁架,更恐嚇指會將她強姦、斷手斷腳甚至剁去耳朵;夫婦不虞有詐旋即匯款至香港戶口支付巨額贖金,稍後方知上當向本港警方報案。警方調查後發現一名雙程證婦人在案中充當「跑腿」,曾協助犯罪集團提取五十九萬元贖金而將她拘捕。女被告昨於荃灣法院承認十七項洗黑錢罪,被判囚十個月。
卅二歲無業被告龔小利,持雙程證來港,控罪指她在去年十一月中至十二月三日,於長沙灣、青山公路、荃灣、尖沙咀的兌換店,處理合共五十九萬餘元的公訴罪行財產。
案情透露,澳洲籍華裔夫婦的女兒於去年十一月十五日,從悉尼經香港前往羅馬期間,有騙徒致電夫婦,聲稱其女兒於香港被綁架,若夫婦不支付贖金,綁匪會將她強姦,甚至「斬手斬腳」及剁掉耳朵,夫婦驚恐下將巨額贖金匯到港,之後始知被騙。
本港警方在兩天後接獲夫婦報案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曾於上述地點處理涉案匯款,在本年一月將她拘捕。被告警誡下承認,曾協助一名不知名長者於不同地點提款,惟提款的表格則由該名長者填寫。被告又表示,該名長者曾解釋該筆錢乃朋友的匯款,聲稱鑑於自己的港人身份不能提款,故此才要求由被告協助。
被告又稱每協助長者提萬元便獲得一百五十元報酬,被告不諱言「想搵多啲錢」而幫助對方,她不知該筆款項是犯罪得益;她又表示事件中共獲得四千九百五十元報酬。
案件編號:TWCC 267/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