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訴海關誤導簽口供

【本報訊】海關被指設下「英文陷阱」,內地東主矇查查被捕。葵涌一間物流公司的內地東主,前晚協助海關調查違反商標條例案時,聲稱看不懂關員出示的英文文件,致遭誤導簽署口供被捕,事主被海關帶走時情緒激動送院治療。

被捕內地東主姓韋(卅一歲),在葵涌貨櫃碼頭路開設辦事處,總公司則設於內地。據悉,海關在前午檢查一個由廈門運抵香港的貨櫃時,發現一批成衣在衣料上以西班牙文寫上香港製造,但中文標籤與西班牙文不同,產地來源寫上中國製造,懷疑有人違反商標條例,掩至物流公司調查。

據物流公司姓張職員稱,韋向關員解釋該批成衣是代在內地有合作的公司報關,不知貨品的詳情,並且提供有關公司的資料,但海關不置可否,只向韋出示一批英文文件,但因韋未能看懂資料,便在關員誤導下簽署口供紙,豈料調查工作至晚上十一時半,海關突然指韋違例,需將他拘捕。

韋大為氣憤,公司職員報警求助,警方調查後因案件不涉刑事,列作糾紛案處理。至於韋因涉嫌觸犯《進出口條例》及《商品說明條例》被海關拘捕後,獲准一千元保釋候查。

海關發言人指,前晚在調查一宗懷疑入口未有相關許可證紡織品的案件時,檢獲一批懷疑未備相關許可證及來源標籤不符的成衣製品。調查期間,被捕男子報稱不適送院。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法例無規定執法部門必須出示中、英文對照的文件,市民若然看不懂,有權要求執法人員解釋,若然仍有疑問,可以拒絕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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