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政府訂立首個法定最低工資的參考數據昨出籠,全港二百七十七萬多名打工仔中,整體平均時薪中位數為五十八元五角,當中近四十七萬人的時薪更低於勞工界一直要求的三十三元水平,其中物業管理、保安及清潔服務的平均時薪更只有二十七元六角。數據一出,勞資雙方掀起新一輪爭拗,資方指最低工資應訂於二十至二十四元之間,否則會造成低學歷、低技術及中老年人士失業,但勞工界反擊指二十元的最低工資是「可恥」,堅決爭取時薪三十三元。
政府統計處昨公布「二○○九年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報告」,於去年第二季向近一萬間企業,共搜集五萬多名僱員資料,扣除午膳時間以其總工資除以總工時計算,但不涵蓋留宿家庭傭工、政府僱員、僱主及自僱人士。調查結果顯示,二百七十七萬多名僱員的每月平均工時中位數為一百九十二小時,平均時薪中位數為五十八元五角。
男性的平均時薪中位數為六十四元三角,高於女性的五十三元四角,主要是學歷高的男性僱員較多;小學程度以下的時薪中位數為三十三元七角,中六及以上則高達一百元五角。
各行各業中,物業管理、保安及清潔服務平均時薪中位數只有二十七元六角,業內更有一萬三千二百人的時薪低於二十元;以最高時薪計,金融及保險活動業的時薪高至逾三百五十元。
不過,統計處承認數據滯後,但按英國推行最低工資的經驗,由統計至推行亦存在一年半滯後時間,相信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在決定最低工資水平時,會再考慮其他因素。該處又指,難以分析在假設一個最低工資水平後,將有多少人失業或被減薪,因為僱主可透過多種方法如減工時、裁員、加價等去補償開支。
最低工資水平有待釐定,但勞資雙方已出現爭拗。飲食界立法會議員張宇人認為,最低工資應定於二十元水平,對企業「殺傷力不大」。香港中小型企業商會會長吳宏斌及香港僱主聯合會總裁龐維仁均認為,應參考外國將時薪中位數四成定為最低工資,即大約二十四元,太高會令企業經營困難,可能導致低學歷、低技術及中老年工人失業。
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直斥二十元的水平是「可恥」,受惠的人數不足三萬人,他認為最低工資訂於三十三元才可解決在職貧窮問題。勞聯副主席吳慧儀憂慮,若採納僱主建議以二十四元作水平,即只能保障最低收入百分之五勞動人口、即不足十四萬打工仔「拗咁多年原來保障到咁少人」,認為三十三至三十五元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