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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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看今朝:校本條例餘波未了

上訴庭裁定教區就《校本條例》上訴失敗,教區在敗訴後提出聲明,重申《校本條例》要求成立法團校董會,是「變相將學校一元化;架空辦學團體;增加學校管理趨向政治化的可能性」。

有學者分析,教區反對《校本條例》的原因,可能是害怕部分與教區理念不一的人進入校董會,並否決教區在學校傳揚宗教信仰的機會。現時教區所屬學校每周安排約兩節宗教課,但對於老師的教學,這變相是少了授課時間,恐怕趕不上教學進度。有傳言說,不少教區學校的家長和教師都支持《校本條例》,認為可給予教師發表這方面意見的空間。

家長和教師的出發點,未必完全符合學校的長遠目標,但《校本條例》已列明,法團校董會加入選舉產生的家長、教師及校友代表只佔四成,辦學團體的校董會代表仍然可佔六成議席;校董會更會成立遴選委員會聘用校長。有人說,除非辦學團體時常不出席校董會會議,否則辦學團體不用擔心失落管理權。

教區敗訴聲明中說《校本條例》「變相將學校一元化」,有人提出反對意見,認為如果由辦學團體一方派人填滿整個校董會的議席,學校行政決策由辦學團體一方全權干涉,而其他持份者包括家長和老師未能在校董會內發表意見,這才是學校一元化的表現。

教區雖被判敗訴,但風波未因官司的落幕而停息,教區仍然可以上訴至終審法院,甚至不惜交還辦學權。屆時一百多所教區學校全線歸還辦學權,才是真正考驗特區政府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