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行政會議成員公開要求政府在減利得稅前「多些從整個社會方面來考慮,從政治效果方面來想一想」。意謂香港貧富懸殊嚴重,減稅並不惠及窮人,只加深社會矛盾。據聞,政府對該番言論極為不滿,認為論者強求煲呔曾違背減稅競選承諾,不符其「內閣」成員身份。
「簡單低稅制」、「全球經濟最自由城市」,一直是港府自吹自擂的「成就」。輿論不但鮮有質疑,更沒深究在如斯體制下,誰最受惠、誰最受害,社會利益何去何從。老百姓無力扭轉輿論、無力改變政府政策,只能眼巴巴看着自己收入相對樓房土地價格,不斷「縮水」,距貧窮度日不遠;反映貧富懸殊的堅尼系數飆升,怨氣愈來愈大。
因此,不管質疑減稅者身份為何,帶動意識形態辯論,剖析社會矛盾,嘗試為港解困又有何不妥?況且,行政會議成員的責任是照顧香港整體利益,而非煲呔曾競選承諾;在財政預算定案前,更談不上須集體負責。
若把利得稅由目前的百分之十六減至百分之十五,那麼,一家稅前盈利一百億元的大企業便少付一億元稅款,這筆稅款足可興建一幢公屋。但在大企業屋簷下捱貴租的商戶,稅前盈利一百萬元,減稅一個百分點省回的一萬元,連抵銷業主瘋狂加租亦不夠。至於稅前盈利十萬元的蚊型公司,所省回的百分之一更只得一千元,等同一個月高齡津貼。寬減利得稅最大得益者屬誰,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