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2/2010

車禍索償勝訴 未得分文

本文重點
【專案組報道】一名○二年跟旅行團往內地旅遊,遇上嚴重車禍的婦人,即使高等法院判其勝訴獲得賠償,惟肇事旅行社懶理,有關負責人更疑以另一店名開設新旅行社營業。旅遊業界認為,應強制旅行社購買責任保險,保障旅客。

據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數字,○一年至今已有七百九十二間持牌旅行社結業,目前持牌旅行社有一千四百九十七間。事實上,本港無法例強制旅行社購買責任保險,而旅客購買的旅遊保險,一般只賠償行李損失及醫藥費等,保障有限。

判勝訴賠400萬

○二年大年初一,發生震驚全港、釀成三死二十七傷的深汕大車禍。當時三十名港人參加一個「潮汕三天巴士團」,旅遊巴駛經陸豐路段時失事翻滾落山。五十八歲的陳女士與丈夫是意外中的重傷者。○五年,她們聯同另一傷者入稟高等法院向旅行社索償,獲判勝訴賠償四百多萬元,惟至今仍不獲賠償,因為肇事旅行社已經結業。事件令她們非常不滿,認為本港法例不能保障旅客。直至去年,陳女士更得悉,該旅行社老闆已另起爐灶繼續營業。律師指肇事旅行社因已結業,又沒有資產,故此取不到賠償,也沒有辦法。

立法會旅遊界議員謝偉俊表示,旅行社「金蟬脫殼」的事件不斷發生,故此他認為應強制旅行社購買責任保險,令旅客有保障,而他亦打算在立法會上提出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