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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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陣營抗辯 官逐點駁斥

【本報訊】陳振聰所持○六年遺囑真偽,是此宗爭產案焦點,法官昨除點出○六年遺囑疑點及龔如心簽名屬偽冒外,亦逐點反駁陳振聰指稱○六年遺囑為真確的六點抗辯理據。其中,陳振聰一方多次以龔陳二人關係,力證有足夠理據龔如心○六年訂立遺囑將全部遺產交給陳,但有關論據被法官全盤否定。

六點論據全盤否定

陳振聰聲稱,龔如心一向對他慷慨,多次送巨款給他,如果真正的○六年遺囑只是送約一千萬元給他,是對他侮辱。法官卻指,相比起以往陳振聰收到的巨款,一千萬元雖然是小數目,但陳自己作證時一再表示,龔如心已將一切給了他,故給他一千萬元不算侮辱。況且,送贈巨額與送了全部遺產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

陳振聰又表示,見證人包括本身是律師的王永祥,如果陳偽造遺囑,會很容易被揭穿,陳不會如此冒險;法官反駁指,陳振聰曾協助預備○六年遺囑,並應早從龔如心口中得知王永祥只是一名見證人及並無留下見證文件副本,故其風險不高。

雖然陳陣營指稱難找到臨摹專家替他們偽冒簽名,陳更指有可能因此而遭勒索,但法官認為這是每個偽冒者都會說的理由,法庭查不出偽冒者,不代表○六年遺囑不是偽造。陳指○六年遺囑有一份墊底紙,如果偽冒文件,偽冒兩張紙比一張的風險更大,但法官反斥指,陳不肯向法庭透露有關草擬○六年遺囑的情況,法庭不能因此判○六年遺囑是真遺囑。

對於陳振聰一方指,○六年遺囑的龔如心簽名是在摺痕之上,但偽冒者不會在摺痕上簽名,法官認為,偽冒者可能看到真文件摺痕上有龔如心簽名,才有樣學樣。陳振聰一方以陰謀論作最後抗辯論據,指陳有財富地位,偽造文件會累及自己和家人,法官則直言,不相信華懋一方在無真憑實據下會貿然提出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