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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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新聞:救護隊目脫非禮混血少女罪

【本報訊】中美混血美少女由泰國返港後懷疑染上豬流感,男救護隊目接載她到醫院期間,涉嫌兩度向她捏胸非禮,案件經審訊後,裁判官昨於荃灣法院裁決時認為,女事主指稱遭非禮後,不但與被告近距離合照,抵達醫院時又舉起V字手勢讓記者拍照,反映她當時情緒不像曾被侵犯,因此裁定被告兩項非禮罪名不成立,無罪獲釋。

涉案的張漢超(五十歲)昨獲脫罪後,即時與女親友激動擁抱,表現欣喜,並在庭外不禁高舉V字勝利手勢讓記者拍照,並感謝傳媒關心。

事主事後行為供詞有異

裁判官裁決時指對女事主(十八歲)的誠信表示特別關注,他指事主自稱在機場接見室遭被告非禮後大感震驚,離開時曾向多名友人透露事件,但友人未有報警之餘,控方亦沒有舉證,以證明事主曾向友人講述事件。

事主亦指稱第二次在白車上遭非禮後,不但未與被告保持距離,反與對方親近地合照,以待日後向朋友展示。而救護車抵達瑪嘉烈醫院後,她又舉起V字手勢讓記者拍照,之後又向車內救護員揮手道別,種種表現顯示她並不感害怕。

裁判官續指,事主由機場到醫院期間,曾有多次機會向母親或院內醫生投訴被非禮,但她直至到醫院檢查後的同日較後時間,才致電母親投訴被非禮,但又沒有講述詳情,因此事主的供詞存有疑點。裁判官雖然關注兩名同為救護員的控方證人,會否偏袒被告,但最終認為二人證供沒有不恰當之處而予以接納。張原被控去年六月十八日,分別在機場接見室及救護車內兩度非禮女事主。

案件編號:TWCC 352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