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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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索賄助開業法團主席候懲

【本報訊】佐敦金威廣場業主立案法團主席楊風,被指去年三月主動協助一間麻雀公司,在該商住大廈內開業,但條件是要對方以二百六十萬元,購入楊一個在上址的住宅單位。麻雀公司事後向廉政公署舉報,被告在九龍城法院經審訊後,早前裁定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成,法庭昨日聽取辯方求情後,先索閱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和感化官報告,准他保釋至下月二日判刑。

辯方昨求情指,已婚育一子的被告楊風(四十五歲)患抑鬱症寢食難安,案件令他壓力更大,一度情緒失控;其妻九七年遇意外而患精神病;原職社工的被告在定罪後難重操故業,加上他去年購入新屋,遂有經濟壓力。

早前另案與藝人林建明和解

辯方又指,被告雖向麻雀公司索價二百六十萬元,但被告其後以二百六十六萬賣出單位,加上麻雀館至今未獲發牌,故此被告未有實際得益。律師又呈交十二封包括被告自撰和其妻的求情信,指他已深感後悔。被告被控在○八年二至三月期間任法團主席時,向一名代表瑞興麻雀有限公司的經理索取上述利益。被告早前曾向藝人林建明創立的心晴行動慈善基金有限公司追討勞資賠償,該案雙方早前和解。 案件編號:KCCC 455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