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退休警運彈到內地 上訴駁回

【本報訊】本港一名退休警員自二○○六年起,先後多次非法郵寄及偷運彈藥到內地,被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走私彈藥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及罰款人民幣三千元,是當地首次有香港人涉及刑事案罪被判刑。被告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近日被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維持原判。

被告是原本在港任職警員的五十四歲香港男子何傑強,喜愛射擊。二○○六年退休,後來在網上認識有共同愛好的江蘇淮安籍汪姓男子,先後三次通過快郵,從香港將九百七十四發氣槍子彈、六十七枚軍用子彈彈頭、六十三枚軍用子彈彈殼、五發空包彈、三小包火藥等物品寄到汪居住的淮安市。二○○七年八月十九日,何又親自攜帶七發獵槍子彈準備入內地時,在深圳羅湖口岸被查獲,移交江蘇淮安海關緝私分局調查。

淮安市中院經過兩次公開審理,認定何違反海關法例,非法郵寄、攜帶彈藥入境,其行為構成走私彈藥罪名,何不服判決,但上訴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