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11/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虛擬性愛裸照逼打真軍

廿六歲會計文員,透過互聯網與一名廿三歲女子玩「網上虛擬性愛」(Cyber Sex),趁機擷取了她的裸照,其後涉嫌多次利用裸照逼對方與他「打真軍」,對方先後五度就範,至第六次才報警。他被控一項以威脅手段促致他人非法性交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提堂,裁判官基於被告在案發期間曾以相同方法要脅一名內地女子來港和他性交,不准被告擔保,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十八日再提堂。

被告梁漢寶,被控於本年一月某日,威脅女子X會在其工作地點及互聯網上傳閱她的裸照,促使X在旺角砵蘭街的百佳酒店作非法性交。控方透露,被告於本年六月,以相同手法透過互聯網結識一名內地女子,要求對方給予全身裸照,其後藉裸照要脅對方來港與他性交,對方未有就範,反而來港報警拘捕被告。被告於七月時已就該案承認一項刑事恐嚇罪,被判監四個月,但緩刑兩年。

控方指,X透過互聯網認識被告,並與他進行「網上虛擬性愛」,未幾更應邀與他見面進行了一次真的性交。

發短訊要脅 報警揭發

豈料,被告趁與她進行「網上虛擬性愛」期間,早已擷取她的裸照,於本年一月至十月期間,五度藉裸照要脅她性交,她雖不願意,但惟恐裸照外洩而一一就範。直至本年十一月,被告再發短訊要脅她出來性交,她終報警揭發事件。

控方以被告有前科及案情嚴重為理由,反對被告保釋,並要求將案件押後,讓警方就在被告寓所搜出的電腦、梳化及坐墊等進行調查及DNA比對。辯方承認被告曾於本年十一月向X發出短訊,但否認短訊中有恐嚇及要求她性交的內容,指事件純為她的虛假投訴。

辯方稱,被告是大專畢業生,將與女友結婚,現與家人同住,希望可以擔保。惟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加上被告曾干犯相類案件,擔心他會滋擾證人,故不准他保釋,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十八日再訊。

案件編號:KCCC 617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