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大學畢業並持有電子工程學位的一名男子,疑因曾被外籍上司解僱及受精神分裂症影響,先後最少兩次在街頭襲擊外籍人士。去年初他因傷人罪被下令接受住院治療,豈料出院僅數個月便再重犯。一名法國籍廣告公司經理不幸遭殃,上班時被他用鐵錘扑頭,手中逾萬元之名牌皮包亦險遭搶走。高院原訟庭昨日裁定該名男子企圖搶劫罪成,法官要求替被告索取最新的精神及背景報告,故將案押後至十一月十八日判刑。
本案被告余恒(卅六歲)犯案時無業。他被控在去年十二月九日,在北角英皇道三○六至三一六號雲華大廈地下之滙豐銀行外,企圖搶劫四十歲法籍男子David Guy Lucien Jacquemard。經過八日審訊,七人陪審團在退庭商議五小時後,一致裁定他罪名成立。
曾當街皮帶傷德女
據控方提供的資料,被告持有中文大學電子工程學位,畢業後先後在四間公司任職工程師。犯本案前,被告曾於○五年因毆打傷人被判守行為。去年二月廿五日,被告又在北角堡壘街附近,用皮帶鞭打一名德國籍女子,對方額角被皮帶扣砸傷流血。他因該案於去年三月被裁定傷人罪成,羈留期間獲證實患上精神分裂症,法庭因此判他住院令,下令他接受精神治療四個月。他去年中出院後,不足半年便再犯下此案。據悉,被告有被外籍上司解僱的經歷,但未能證實此事跟他兩次在街頭襲擊外籍人士是否有關。
好市民睹其貌助緝兇
證供顯示,案發日上午九時許,事主上班途中行經滙豐銀行時,後腦突然被硬物打了一下。事主轉身察看,見到一名戴着帽及口罩、手持鐵錘的男子跟着他。施襲者還命令事主交出手中皮包,但被事主拒絕,對方於是向堡壘街逃跑,事主則負傷返回公司,然後報警召救傷車。雖然事主未能認出行兇者容貌,但當被告走到堡壘街時,卻被一名好市民看到他脫掉口罩帽子的經過,好市民於是向到場調查的警員舉報,警方迅速鎖定目標,同日便拘捕被告。好市民事後亦在認人手續中認出被告,而警方亦在案發現場附近檢獲的口罩和鐵錘上,找到被告的遺傳基因。
案件編號:HCCC 12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