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逼少女口交 兩青少認罪

【本報訊】十五歲少女離家出走遇上男友人,遭對方夥同兩名男子涉嫌於街頭強行挾到富榮花園附近公廁,其中兩男偕少女反鎖廁格,涉嫌強迫她替其中一男口交,期間在外「睇水」的男子見有巡警行經提醒後四散,少女事後報警並認出三男子。三名男被告其中兩人先後認罪,而被指負責「睇水」的被告則否認控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

三名男被告依次是張毅勤(廿歲)、十五歲次被告及梁德文(廿歲),十五歲次被告早前已承認非禮罪,被判入勞教中心服刑。首被告及第三被告則被控協助及教唆他人非禮罪,首被告昨日認罪,押後至一月三日待取報告始判刑;第三被告則不認罪接受審訊。控罪指首及第三被告,於本年五月八至十五日在旺角富榮花園公廁內,教唆次被告非禮十五歲女事主X。

案件編號:DCCC 84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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