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搶工商界荷包充闊佬

【本報訊】市民和商戶對派發慳電膽現金券幾乎是一面倒的反對,有家中仍用光管照明的板間房租戶直言:「送畀我都冇用!」更怒斥派現金券後竟要加電費更是荒謬;有主力售賣慳電膽的小商戶擔心,現金券要在指定商戶使用,將打擊小商戶生意,質疑是另一「官商勾結傑作。」

板間房戶冇得益 兼捱貴電費

從內地來港四年的梁太與丈夫及九歲兒子,租住深水埗一百多呎的板間套房,一家三口僅靠兩夫妻打散工的五千元收入維持生計。梁太昨日慨嘆家中一直使用光管,業主是不會斥資更換電線及安裝慳電膽燈位,她自己又難以負擔改裝費用,可謂「無福消受。」

她批評政府多此一舉,「送畀我都冇用!送完仲要加電費,咁搞咁多嘢做乜﹖唔搞好過搞啦。」她又投訴,政府每次「派糖」措施都不能受惠,促請政府不如實際一點,如津貼兒子在校的膳食及家中上網費用等。

在鴨寮街經營電器舖的曾女士質疑,若慳電膽現金券只能到指定商戶使用,政府是「明益大財團,逼死小商戶,有官商勾結之嫌。」她說,其店舖剛剛入了一批慳電膽存貨,以配合市民慣常於年底換新燈膽的習慣,現卻擔心建議會令她囤積存貨,損失慘重。

而被迫「供款」推動使用慳電膽的工商界也指建議不公平。其中,新光酒樓(集團)有限公司常務董事總經理胡珠直言:「係攞我哋荷包擺闊佬,慷他人之慨……我哋都唔能夠叫住戶補貼工商開支,政府要公平!」他又指,業界一直有採用慳電膽,不明業界為何不能受惠,又質疑此舉實際為電力公司加電費添藉口,「計仔嚟,方便加電費,係人都知工商界交嘅電費多過住宅好多啦!(政策)係分化市民!」

以一般酒樓每月電費達十萬至廿萬元計算,若因推動慳電膽而加電費,估計一年額外支出或高逾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