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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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香樓告蓮香居侵權

中環老牌茶樓「蓮香樓」因開設分號而引發家族糾紛。其第二代掌舵人兩兄弟近年先後去世,茶樓由弟弟的兒子接手打理。這名第三代傳人上月擴展業務,於上環開設名為「蓮香居」的茶樓,對外聲稱是「蓮香樓」分店,結果引發伯父後人入稟高院興訟,他們表示從未同意「蓮香樓」開設分店,指「蓮香居」為冒名影射,要求法庭頒令禁止「蓮香居」繼續侵權,並作出賠償。

「蓮香樓」在上世紀二十年代在香港設店,由第一代掌舵人顏世滔主理,後再傳給多名兒子,惟第二代傳人顏志人及顏同珍,亦分別在○八及○六年去世。現在本案的原告顏信華、顏尊彝、顏瞻華及顏尊理,均為顏志人的子女,他們代表自己及父親遺產興訟。被告則包括顏同珍的兒子顏尊輝、其拍檔王柏榮,以及由他們開設、經營上環「蓮香居」的添香茶樓有限公司。

獨特形象 深入民心

原告在入稟狀稱,「蓮香樓」在港經營七十多年,其戰前粵式茶樓的獨特形象維持至今,已經深入民心,成為香港飲食文化的一部分,最近更獲電視節目《香港獨家》介紹。原告稱,顏同珍○六年去世後,顏志人與尚存的兄弟及顏尊輝開設一間「天香大酒樓有限公司」,用以管理「蓮香樓」。到去年顏志人逝世,日常管理便由顏尊輝一人負責。

原告指,今年二月,顏尊輝與「蓮香樓」家禽供應商王柏榮成立添香茶樓有限公司,於上月開始在上環德輔道西經營與「蓮香樓」風格相近的「蓮香居」。顏尊輝更向媒體聲稱,「蓮香居」是「蓮香樓」的分店。

但原告聲稱,「天香大酒樓」其他成員並不知道開分店一事,更無給予准許,被告這樣對外宣稱,是有意影射和侵犯「蓮香樓」商譽。原告在上月卅日向被告發律師信,要求停止影射行為,但遭對方拒絕,原告因此入稟法庭,要求禁制及賠償令。

指眾原告無參與業務

顏尊輝昨回應遭堂兄弟姊妹控告時斬釘截鐵稱:「如果要講蓮香樓畀人侵權,就只有我先可以告人侵權!」他指原告的行動不理公司形象,亦不尊重其他叔伯。他強調,「蓮香樓」一直以來都由他父親顏同珍打理,之後再傳給他,伯父顏志人只是「間中落嚟簽吓支票」,並無插手經營,眾原告更從沒參與業務。他說:「炒咗我,佢哋又營運得到咩?」

顏尊輝又透露,茶樓股權複雜,祖父在廣州開店時,股東多達一百四十一人,現在絕大部分已離世,但公司仍有派息給他們的後人。現在這麼一搞,「如果其他股東加把嘴落嚟,就七國咁亂嘞!」

案件編號:HCA 131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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