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裝修工涉於前年以染有哥羅芳的毛巾焗死兩名鳳姐及掠去她們財物,他曾被高院裁定兩項謀殺罪成,但上訴得直,獲重審機會。案件經重審後,六男一女陪審團昨退庭商議六個多小時,以六比一大比數裁定他一項謀殺罪成,另一項謀殺罪則改判誤殺罪成,法官隨即再判他終身監禁,並斥責他是極度危險人物,犯下駭人罪行,法官又特別點名嘉許兩名有份偵破案件的警務人員。
廿七歲被告康子賢,被控於一○年一月九日及卅一日,先在觀塘宜安街一單位內謀殺四十七歲女子關淑儀,再在土瓜灣一單位內謀殺卅七歲泰籍女子黃愛珊。陪審團裁定他謀殺關淑儀罪名不成立,改判他誤殺罪成,而另一項謀殺罪名則成立。外表斯文、身形高大的被告昨穿上筆挺西裝到庭,他於犯人欄上一直保持冷靜,聞判後亦無表現激動。
法官判刑時斥責被告外表與普通人無異,卻是一名對性工作者極度危險人物,他用哥羅芳焗死一名鳳姐後不足一個月,再以同樣方法殺害另一名鳳姐,專家更指要高劑量哥羅芳才能令一個人昏厥最終導致死亡。法官認為被告毫無悔意,且以哥羅芳殺害死者的手法亦顯得不尋常及相當駭人,謀殺罪判處囚終身,誤殺罪判監十四年。
法官點名稱讚當時負責此案的西九龍重案組高級督察黃震宇(現已升為總督察)及偵緝警長談啟泰,指此案調查工作困難,全靠該組警員合作,特別是他們的努力使案件揭發後四日便可偵破。黃震宇昨有到庭,對獲法官讚賞感到非常高興,但他把功勞歸於其他有份破案的警員。
案情指,兩名死者先後被發現倒臥在她們工作的地點,衣衫不整,面部被染有哥羅芳的毛巾掩蓋,經驗屍後證實二人均被焗死。她們死前曾與人性交,體內有被告精液,單位亦曾被人搜掠。警方在黃女遇害後兩天,發現其手機在觀塘一手機店出售,查出被告行蹤,成功拘捕他。
案件編號:HCCC 348/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