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毀不能挽芳心起殺機

【本報訊】被告梁百鳴以如此兇殘手法殺害前女友,究竟當時其心理狀態如何,將是案件的重要因素。昨日播放的口供影帶,揭露出原來是被告自己向死者提出分手,但翌日又決定要與死者重修舊好,惟死者卻要求他重新追求,兩人曾為此爭執;被告之後尋死,但此舉反而令死者更抗拒他,被告的愛意最後化為殺機。

被告直言自己逼得死者太緊,令她不夠私人空間,在案發前半個月向死者提出分手,而死者則同意並搬回石籬邨居住。但他甫提分手翌日,便又決定把對方追回。死者則指他太急於回報,要他重新追求。

尋死不成反招抗拒

一次兩人為此爭吵,被告一怒之下聲言跳樓並拂袖而去,跟朋友返內地尋歡。但被告聲稱尋死此招不但不能成功箍煲,相反還令死者更抗拒。被告深受打擊,於二月廿五日割脈自殺。他先戳破手腕,再用水果刀鋸斷自己血管、神經線和韌帶,發覺未能如願死去,還用剪刀剪斷血管,幸被母親發覺送院。

在自毀都不能挽回芳心下,其愛意終於變成殺機。被告還向警方說,死者在受襲初時仍能說話,並曾跟他說「對唔住」,還說她是為免他受傷,之前才向他撒謊稱自己有新男友。被告亦表示犯案後感到有罪惡感和後悔,覺得「對唔住佢屋企人,對唔住我自己屋企人,對佢唔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