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盈私有化投票疑拆票

【本報訊】電盈私有化聆訊進入上訴階段,原審敗訴的證監會昨上訴時指,在投票中「拆票」的行為有違立法原意,要求法院行使酌情權,插手叫停損害小股東利益的「拆票」行為。證監會亦堅持在私有化投票過程中有人「種票」,並為此申請加入三項新證據,包括捲入「種票」指控的富通保險行政區域總裁林孝華,原來曾向公司借三千萬元購入電盈相關公司發展的貝沙灣單位。但證監會的要求遭上訴庭拒絕。

證監會早前表明,提出上訴是要釐清「拆票」的法律問題,但證監會昨天陳詞時則「轉軚」,指法院毋須理會「拆票」合法與否,而是要因應案情,行使酌情權保障小股東利益。證監會說:「無論用刀殺,用槍殺,總之就是殺人!」故不用理會「拆票」的法定意義和方式。

上訴庭法官詢問「拆票」是否指有人違反立法原意?證監會重申,要大多數人贊成才能通過方案,這規定是要保障小股東利益,如果有人「拆票」,由原本一票變成很多票,令到這投票規定發揮不到作用,便是違反立法原意。

為證明有人「種票」,證監會昨早甫開庭便申請加入三項新證據。原來證監會在原審敗訴未放棄追查,前天剛完成接見袁天凡的秘書Lesley Wai。Wai自二月中起放假,故證監一直未能聯絡到她。證監會指Wai的證供涉及派發投票授權書,有關證據與林孝華妹妹林孝玉的供詞相若。證監會早前指林孝玉負責收集富通保險經紀填寫的投票授權書。

林孝華借3000萬買貝沙灣

證監會又披露,富通保險(亞洲)行政總裁司徒富瑞在原審結束後自願向證監提供消息,「踢爆」林孝華原來曾向富通借了三千萬元購入貝沙灣單位。證監會直言一直無懷疑林的財政能力,林聲稱涉案時購入50萬股電盈分予下屬當「利是」,但現時司徒富瑞提供的資料非常重要。

證監會堅稱,林孝華與盈拓副主席袁天凡有計劃種票,林是袁手下,林個人坐擁三億元資產,去年十月變賣手上資產時「埋單」蝕了一半,證明林非泛泛之輩,他絕無理由做出送股及為賺取私有化微利而購入電盈股份的不符合經濟效益行為。聆訊今早繼續。 案件編號:CACV 8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