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富會計師行(Grant Thornton)的前合夥人司徒嘉(Gabriel Ricardo Dias-Azedo)自去年九月失蹤,之後陸續出現不同的債主入稟法院向司徒嘉興訟追討債項,債主當中「精英大師」馬主施雅治(Arthur Antonio Da Silva)及妻子費葆奇(Betty Da Silva Fei Po Ki),去年在司徒嘉缺席聆訊下,獲判可向司徒嘉追還約234萬美元(約1,835萬港元)的託管資產。施雅治夫婦昨向高院針對均富申請將扣封債源令由暫令轉為實令,涉款550萬元,法官押後判決。
按本港法律,若欠債人尚有資產或債權在第三者處,債主可透過取得扣封債源令(garnishee order),來直接向第三者追索欠債人的資產。
施雅治夫婦指出,根據帳目均富欠下司徒嘉550萬元,遂要求均富直接向他們償還司徒嘉的債項,不過,均富指司徒嘉實質上反欠均富債項。
均富昨日向高院呈上司徒嘉與均富之間的帳目,但施雅治夫婦指出,該帳目並不可信,而且帳目未經核實。
均富強調,其是一間有聲譽的會計師行,上述帳目的真確性已由均富的合夥人保證,所以帳目的資料絕對真實可信。
司徒嘉另一債主Angela Rita Gardner本年三月入稟高院呈請司徒嘉破產,均富指出,若一旦Gardner取得破產令,其他所有與司徒嘉有關的債務官司均會擱置,是次申請亦會白費工夫,故建議把本申請擱置至破產案有結果。
原訴人:施雅治夫婦
答辯人:司徒嘉、均富會計師行
案件編號:HCA215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