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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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林偕前僱員遭追近億

美林集團旗下美林(亞太)連同其前投資顧問Takenori Suzuki,昨遭兩日本公司入稟高院索償,該兩公司的同一日裔老闆雖不諳英語,卻因信任Suzuki同為日裔「自己人」,而簽下一批英文文件,以該兩家公司(下稱原訴)名義,在○四至○六年間斥資11.41億日圓(約9,850萬港元)委託美林(亞太)投資,及至Suzuki離職由他人接手後,原訴始知對方口頭所稱的保本窩輪組合,實為高風險產品,原訴指美林(亞太)及Suzuki陳述失實,現索償該11.41億日圓。

兩原訴日本公司分別生產電視零件與辦公室電器及生產機械金屬零件,兩公司均由Kozo-Sugiura所控。Suzuki為美林(亞太)私人客戶部的前理財顧問及投資部執行董事。

入稟狀指,Sugiura以往一向把資金存往日資旭日銀行香港分行,○二年時Sugiura透過旭日的職員認識當時在本港瑞士銀行工作的Suzuki,至○四年由於旭日銀行香港分行結束營業,Sugiura遂向當時已轉職美林(亞太)的Suzuki諮詢資金出路,Sugiura當時已說明最重要保本。

日裔老闆稱不諳英語

原訴指Suzuki明知Sugiura只懂日語,Sugiura期間曾簽下一批英文文件委託投資,但Suzuki卻未有解釋內容或投資風險性質,亦無說明有關投資產品實由美林及相關公司發行。原訴方曾索取相關文件的日語版本,但當時Suzuki以美林只提供英文文件為由而拒絕。基於雙方同屬日裔,原訴方對Suzuki加以信任。

及至Suzuki離職以後,原訴在○七年五月從接手的另一美林職員處,才得悉有關的投資產品屬於高風險,並非保本性質,而原訴以往簽下的一些文件中,更發現遭他人擅自填上某些資料,原訴的投資損失慘重,現控告美林(亞太)及Suzuki違責及陳述失實。

原訴人:Kabushiki Kaisha Shinei Sangyo(又名Shin-Ei Sangyo Co. Ltd.)、Yugen Kaisha STP(又名STP Co. Ltd.)

答辯人:美林(亞太)、Takenori Suzuki

傳訊令編號:HCA227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