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茂名市沙田鎮桃欄村村委會近日被揭以地質災害治理為由,私下將部分村民種植的數百棵荔枝樹斬掉出售,連帶泥土也被挖走變賣,遭質疑是為斂財。既然是災害治理工程,村委會自可拿出公文名正言順去做,結果卻拿不出來,又否認變賣圖利行為,辯稱是因施工距離遠,所以沒有通知全部住戶,實難自圓其說;村委會如此亂來,豈能輕易放過,相關問題勢需查清查楚,有責追責。
可以見到,近年在反腐打貪過程中,作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各地村委會,涉貪腐問題亦很氾濫,各種胡作非為、侵害群眾利益之事沒少做,動輒還會出現所謂「最牛村主任」,或大權獨攬、一手遮天,或想方設法算計村民,貪佔集體資金,變賣土地、農田、樹木等資源。
曾有學者表示,內地現行的村民自治或只是完成了選舉環節,而在決策、管理、監督等環節仍十分欠缺;包括村黨支部亦是如此,普遍存在軟弱渙散問題,乃至易被宗族及黑惡勢力把持,村兩委聯手欺壓村民,霸山佔水都是常事。
應該說,一些所謂的政策推行,或是上級交辦的某些任務指標,恰恰有可能成為他們簡單粗暴行政及斂財搞貪腐的很好掩飾,譬如在土地流轉、退耕還林過程中,有地方根本不遵循依法、自願、有償原則,不打招呼就剷除農田中的作物;有地方則打着興建公共設施、發展旅遊經濟等旗號,將大量農田、集體土地低價收回、高價賣出,賺得盆滿缽滿。城中村改造亦是一塊「肥肉」,像廣州冼村當年就出了個「百億村官」,並因此端掉了整個村幹部班子。
亂來的結果勢必招致幹群關係緊張,乃至造成嚴重的對立衝突,像廣州番禺區化龍鎮明經村村委會早前遭遇自殺式炸彈襲擊,導致5死5傷,便與舊村改造工程引起的土地糾紛有關,而類似惡性報復行兇、魚死網破的做法,過往已多次上演,足堪引以為戒。另一種情況則是,一些胡亂作為的本身更屬陽奉陰違,及對國家政策的嚴重破壞,這種問題亦非只出在基層組織身上,而是廣見於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像河北唐山市為了城市環境治理,竟不顧所有村民反對,強制將耕地租予公司種樹,大肆剷除秧苗。
此舉出於何種盤算,想必不難猜到,無非利益二字,且是他們的私人利益,又需建立在損害群眾利益和國家利益之上。正如廣東茂名本次的斬樹挖泥變賣事件,說是屬於省級地質災害點除險工程,上級也撥出了工程款項,村領導卻表示不會給予村民賠償,不公之餘,人們更擔心相關款項再遭挪用貪佔,成為腐敗的不竭之源,專款專用仍需加強監管。